如何办理孵化机养鸡场营业执照 裕达孵化设备厂 电话:0534-27283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本公司主要生产各种型号的孵化机,孵化器,孵化设备 ,孵化机设备 , 孵化箱,孔雀孵化机,大雁孵化机,鸵鸟孵化机。有需要的请联系本公司客服 |
( 鲁ICP备19053821号-1 )
© 2001-2012 Comsenz Inc.
网站制作:美邦广告 QQ:123153915